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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程款项问题,于去年一月十号以对方给的欠条起诉,三月十九号开庭并调解未果

因工程款项问题,于去年一月十号以对方给的欠条起诉,三月十九号开庭并调解未果 因工程款项问题,于去年一月十号以对方给的欠条起诉,三月十九号开庭并调解未果,对方对公章提出异议,要求被告法人七天内到法院进行确认,未来就判决,但被告一直未去,也未判决,致电法院,却说要先处理其他的,在四月七日交付答辩状,并要求做司法鉴定,至今未做。我想请问下,原定七日后判决为什么不判决,答辩状这么久还能受理么?而且简易程序不是三个月内判决么,都这么久了没判决合理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5-04-30 16:2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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