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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帮我购买了我自己承租的福利房,再销售后有多少百分比可以属于我?

父母出资帮我购买了我自己承租的福利房,再销售后有多少百分比可以属于我? 我出国期间我父母出资帮我购买了我自己承租的福利房,购买后房产在我自己的名下。 若干年后房产有了很大的升值, 可以以二手房出售,父母要求我委托他们出售这个我名下的房产作为他们购买商品房的一部分资金。他们认为他们出了全部资金购买了我的福利房,虽然房产在我名下但出售后的所得钱款属于他们。
请问这升值的部分有多少百分比可以属于我?因为买福利房要用我的工龄等国家给我的福利,我认为虽然我没有直接出钱,但也应有我的份额。
请问从法律的角度, 这是合法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8so(北京)
提问时间:2015-04-29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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