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高中生,班主任对我印象不好导致我晚自习迟到十几分钟他就让我停了
这是可以向学校领导反映的
我上学的时候,迟到一分钟,都挨揍。用教棍子敲头,起几个包。回家给妈妈诉苦,妈妈说谁让你在路上磨蹭,结果又被揍一顿。
现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好多了。老师喜不喜欢重要吗?学习好不好,是自己的事情,影响自己的一生的事情,不是给老师学的,也不是给家长学的,是给自己学的。
从法律角度说,你有自己的权利,老师也有管理权。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每个人都有被尊重的思想,是否可以相互尊重呢?如果迟到,不做任何处理,没有纪律,学校还是学校吗?能完成教学任务吗?
建议你从老师的角度想一想,如果你是老师,你会怎么对等迟到的学生。一堂课45分钟,结果你迟到了10分钟。如果不违反学校纪律,老师是否喜欢一个学生,老师又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