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2013年,女方19岁时未婚先孕,男方26岁与男方没有登记结婚
2013年,女方19岁时未婚先孕,男方26岁与男方没有登记结婚 2013年,女方19岁时未婚先孕,男方26岁与男方没有登记结婚,只是在家乡摆了酒,同居半年后女方产一子。同居期间由于争吵,男方不断对女方动粗 ,并不断语言恐吓,女方无法忍受家暴,后带子回娘家。2014年,男方对女方施暴后强行带走儿子。现儿子1.岁7个月大。女方有固定工作与收入 男方没有工作 ,在家啃老。请问女方获得抚养权的机会大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5-04-29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