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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香港离婚财产问题

香港离婚财产问题 我是内地的,他是香港人,我们2002年在香港结婚,08年我拿了香港身份证,但是一直没上班,内地有房产,是我名下的,一套在按揭中,他现在人在温州工作,不过现在我们已经分居2年了,他提出离婚,我怀疑他有外遇,因为我一直是家庭主妇,无经济收入来源,如果收集到他外遇的证据,是否能把房产判给我,并要求他支付生活费,直至我再婚或死亡?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谁0905(重庆)
提问时间:2011-02-17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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