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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老母亲先前写过一份遗嘱,表述为“本人与老伴共有的房产,本人的份额在百年之后由女儿继承”

老母亲先前写过一份遗嘱,表述为“本人与老伴共有的房产,本人的份额在百年之后由女儿继承” 老母亲先前写过一份遗嘱,表述为“本人与老伴共有的房产,本人的份额在百年之后由女儿继承”,后来老母亲与老父亲买了一个二手房,与卖家签订了买卖协议,但在过户前老母亲意外过世,现在卖家准备与老父亲过户了,请问,女儿能要求继承老母亲的份额,并写进产权证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5-04-28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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