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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孩子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赔偿问题

离婚孩子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失费赔偿问题 由于我是住在父母家,丈夫是上门女婿,现有两个女儿,大的17岁,小的11岁,我丈夫常年外出打工,但不务正业,在外还包养女人,10多年来也没有给家里寄回多少钱,可以说两个女儿是我父母含辛茹苦养大的,他没有尽到一点儿孝道和当父亲的责任,去年10月份他打电话回来说要跟我离婚,过年也没有回来,对于这样的人,我也同意离婚。
两个孩子由于跟她们爸爸没有什么感情,现在他爸爸又抛弃了她们,同时又是她们外婆外爷从小养大的,所以她们都不愿跟爸爸去。
关于他包养女人的事,他的父母、兄弟姊妹都知道,由于他的兄弟姊妹跟他在一起打工,所以都知道他的事,对于他要离婚的事,他的父母、兄弟姊妹都反对。
我想咨询一下如何主张我的权益,对于父母、孩子以及我,我丈夫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以及我的精神损失费我丈夫如何赔偿?
如果一人抚养一个孩子,我丈夫又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JHY(四川-巴中)
提问时间:2011-02-17 17: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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