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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是诈骗还是经济纠纷

j是诈骗还是经济纠纷 我有一亲戚,为进宝塘粮油购销公司(由原粮站改制)法人代表,2006年6月与冷水潍虎岩国库签订合同为其代收、代储农民粮食。资金由公司凭自己开给农民的售粮红联到国库专门派到公司坐库监督人处拨付,国库支付公司保储费。国库总计拨付公司340.9万元,按常规早稻的价格计算应收2435吨。但公司在收购过程中,除收了常规早稻外,另收购了521吨优质杂交稻。总计收购了2249吨(含优质稻)。支付收购资金334.3万元,各种费用支出6.77万元(应由公司先行垫付),比国库拨付资金还多0.17万元。2007年4月,公司在国库拍卖时又以2435吨的数量分三次竟标拍得所收储的全部粮食。公司将所拍得的粮食于2008年4月销售完(公司派有专人坐库收款,所得款分批支付给了国库,公司 现欠国库20万元,同时国库也欠公司保储费8万元。2008年5月,我的亲戚与公司另一负责人到国库去结算(未签字),又方品除还欠国库12万元。国库的法人代表和一位付主任及储备科科长在场,我的亲戚提出下欠的款因公司 无钱,一是逐年偿还,二是08年再给国库收粮,赚到钱了还。在中午招待公司二人时,其储备科科长说可以先还4--5万元,其余的慢慢还,但国库领导不同意,致使协商未达成一致。下欠20万元一是因为2007年春节期间遭遇了百年一遇的大冰冻,仓库顶被压穿了孔,雨雪导致烧仓,损坏了几万斤粮食;二是亏称,三是2005年与黎家坪国库收粮时也亏了60多吨,先还了其8万多元。另在收粮食过程中有一曲。因为国库是按早稻常规稻价格(每百市斤70--75元)支付收粮资金,没有考虑优质稻(每百市斤80--89元)的差价,我亲戚的公司几位人员集体商量,只有按常规稻的价格比例多开收购数量,总计开了200吨,公司多拨付了28万元(包括在340.9万元内),这笔款也是用于了收购粮食,公司用于收粮的数量与国库不同,但价值是相近的。请能分析这是诈骗还是经济纠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owen……(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09-05-0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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