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违反期房合同,算不算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犯罪?
违反期房合同,算不算一房二卖?是否构成诈骗犯罪? 我于2009年12月24号签订转让期房一套,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日我即支付给对方房款68万,之后每月按揭费用都是由我支付,总共付了73000元。2010年10月20日,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对方,我与其一同办理了交房手续,并领得了房屋钥匙和其它资料,交房手续费和契税等费用50000元也由我支付。2011年1月12号,对方取得了权证,通过中介,将房屋私底下转让给了第三人,并收取了全部房款,此房也已经过户到了他人名下。在转让过程中对方完全隐瞒了此房之前已转让的事实,也未和我协商违约事宜,至今我付的房款分文未退,也未说过此房卖给他人的事实。
我于2011年2月14号才发现这一事实,遂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也已受理侦查。
请问期房合同受法律保护吗?该种行为构成诈骗吗?公安机关能否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我应该采取何种有效方式来维护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野云(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02-17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