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占公司百分之50的股份,法人是我爸,我爸同意我注销公司,但另外两个不想注销
可以注销,但是需要点时间
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才可以要求解散清算。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先解散后注销,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需要全体股东同意,但是出现难以经营困难的情况,持有10%以上的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 我的补充: 2015-04-27 15:53
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