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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

出纳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 我们公司之前由两部分组成,太原一个公司,大同一个公司,从太原发的货有的不能直接发送到客户那,所以就有一部分先从太原公司通过物流发到大同公司,由大同公司收货后再通过物流发送到每个客户或者销售员手中,其中有一大部分是做的货到付款,本来应该大同数据跟太原数据都能核对上的,但由于发货日期有时候错开了,就有一些当时没有核对上,然后后来一直就没有核对,大同公司也没有告知太原公司没有核对上的那部分账已经收回!现在导致太原公司有一万五左右的货款无从查起了,因为现在大同公司已经解散了,那些发货和收款的原始凭证大同没有保留下来全都销毁了,现在太原公司要我一个人赔偿这部分货款,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呆呆小歆(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5-04-25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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