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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产转让合同争议

房产转让合同争议 > 尊敬的律师,您好:
>
> 2007年我们与上海南汇一户人家签定附件协议,购买其土地征收后政府造的房子,协议价格34万,由于当时房产证不能办理,我们与其约定先付30万,余款拿到以我方登记的房产证后支付。2007年支付30万后我即入住该房。
> 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了,房屋市值已经达到130万,卖方有点后悔,提出加价16万,即前后总共50万,否则其将收回房子,不配合办理产证。
> 我们当时在协议里规定若卖方违约将返还30万并赔偿我方已付款的100%损失,即再给我们30万,但按照目前房屋价值这个补偿已经不够。
> 想请问我们是否能要求其继续履行,若其坚持不卖能否按照房屋现在价值130万要其补偿,若打官司是否有胜算?
>
> 盼复!
>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lldw(上海)
提问时间:2011-02-16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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