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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为什么我的第二次起诉离婚判不离?

为什么我的第二次起诉离婚判不离? 我与2010年5月起诉离婚,法院判不离,半年后我与2010年12月底第二次起诉离婚,2011年1月25日开庭,与2011年2月11日法院以感情还未破裂判不离。
为了离婚我从2010年3月从家里搬出,两人开始了分居生活,至今已经快一年了。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这期间我们没有一起吃过饭,即使打电话也是我要接孩子出去玩,才联系的,但是为什么法院还是以“感情没有破裂”为由判不离?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是判离得的吗?”
还有我想上诉,应该怎么操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19229……(上海)
提问时间:2011-02-1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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