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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造成他人轻伤害

造成他人轻伤害 我和同事一起吃饭,席间同事出去方便,和其他包间的客人发生矛盾,后来打了起来,我们是7个人,对方是六个人,造成他们其中之一面部轻伤害,我没有参与打斗,请问我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经过警方处理,我会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警方如果批捕,我是不是批捕对象。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tpc45……(安徽-淮北)
提问时间:2011-02-15 21: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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