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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身份被盗用后,办了好几张信用卡,恶意透支~

关于身份被盗用后,办了好几张信用卡,恶意透支~ 我身份证复印件借给朋友,她以租房子为由借用的,当时没有多想就把复印件以发邮件的形式发给她了。她在08年以我的名义办了多张信用卡,而且透支了将近6万,我联系了她,她答应把钱还回去,如果她把信用卡的款都还回去了,但是我的信用还是一样是不良记录,我该怎么办呢?怎么样才可以把我的不良信用清除掉呢?当时银行没有认真核实我的个人资料,他们是否有责任承担后果呢?我现在人在上海工作,信用卡当时都是在深圳办的,我是否需要去报案?报案该以什么名义去报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mier1……(上海)
提问时间:2011-02-15 15: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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