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谢谢回答!我前妻个人在2012年9月5日向银行申请贷款!我做

谢谢回答!我前妻个人在2012年9月5日向银行申请贷款!我做 谢谢回答!我前妻个人在2012年9月5日向银行申请贷款!我做为配偶一起去签了个意向申请和询问个人情况记录,上面都没有写有贷多少钱就走了!后来前妻又跟我说不贷了!我们于12月离婚的!现前妻因其它经济问题于2015年一月刑拘在看守所,银行才起诉她、我、担保人(她弟弟)到法院!说她贷了二十万,现在银行起诉我的事情有个新问题存在~我前妻贷的款是一年期限,就是说13年9月4日就应该续贷,但是到现在都是原来那个贷款手续!这里面是否存在我前妻和银行私下有什么交易问题?到期了咋没有继续签续贷?银行咋个不早解决这些问题?贷款逾期这么久了银行才追款?为什么不早起诉?早追款、早续贷、早起诉我前妻没有进看守所去,我就会和她扯这些责任问题!她就会想办法还银行的款,或者续签贷款合同!所以到现在银行是否存在程序未走到的责任问题?银行没有按正常程序办事,现在才造成我的连带责任,银行该承担些什么?我又是否可以拒绝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我只承担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4-22 19:0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