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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请问下:我是有户口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是否属于安置对象?

请问下:我是有户口但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是否属于安置对象? 我是重庆双福新区高浒村的,于2009年双福新区引资租地中租用土地及房屋。在租地之前我和我父母的户口是分开的,也就是我父母一个户口本,我和妻子女儿一个户口本,租地前由于没有把父母的房屋产权分给我。造成我是属于有户口但无房屋产权的村户。在租地协议上是由我父亲签名的合并安置协议,协议上我父亲要了两套还房,但都是属于我父亲的产权。而我户口上的三个人就是拿了搬迁奖励金和还房还没建好之前的过渡金。但这合并安置协议书上却没有我的签名,也没经过我的同意。请问这份协议是否生效?还有就是我有没有要求分得还房的权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tian……(重庆-江津)
提问时间:2011-02-15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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