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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房,房主男方名字,结婚时未作财产公证

婚前贷款买房,房主男方名字,结婚时未作财产公证 婚前贷款买房,贷款人为男方,房主男方名字,并且交了首付。结婚时未作财产公证。婚后夫妻共同还余下的20%房款。请问 1前未作公证,房子是不属于男方 2 房子增值部分按现行法律属于夫妻双方还是男方3. 如果 余下房款为男方及其父母还贷,女方是否享有该财产 谢谢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l3006(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1-02-15 10:0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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