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男女双方结婚三年,婚后育有一子,婚后与公婆共同生活,婆媳关系不和

男女双方结婚三年,婚后育有一子,婚后与公婆共同生活,婆媳关系不和 男女双方结婚三年,婚后育有一子,婚后与公婆共同生活,婆媳关系不和,夫妻关系亦不合,导致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夫妻双方协商,自愿离婚。男方抚养孩子,女方要求返还婚前陪送礼金。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女方暂定放弃。我想咨询,女方要求返还的婚前陪送礼金合理合法吗?如上诉法院,法庭会支持女方要求吗?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5-04-22 09:5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