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打架致人轻微伤,对方车玻璃也砸了,对方报警了,案件属于什么性质

打架致人轻微伤,对方车玻璃也砸了,对方报警了,案件属于什么性质 因琐事与人发生矛盾,找了两个小伙伴殴打对方,没有打击头部,就四个人赤手殴打,殴打过程中对方逃跑,气不过把对方车玻璃砸掉了。后得知对方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也给我家里送了传票,我现在已在外地,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什么样的案件,如何处理比较妥当,对方的车玻璃估价九千元左右(四块),对方时的伤经鉴定,属于轻微伤。还有,对方知道我手机号,如果提交给司法机关,会不会被GPS定为或者网上通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1040……(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5-04-22 07:1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