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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土地(200平米)卖给了同一个管理区的人(不同的村民小组的)

我家的土地(200平米)卖给了同一个管理区的人(不同的村民小组的) 我家的土地(200平米)卖给了同一个管理区的人(不同的村民小组的),他已经经过村委盖章,去不知道什么部门取得报建证明,但是国土停办了没办理到国土证,土地转让合同只是我父亲单方面和他签订的,请问可以向法院对合同的做无效的撤销吗?可以的话怎么样的流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5-04-21 17: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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