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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年前12月中旬进入公司的,宿舍的水电费我都不知道怎么交的
我是年前12月中旬进入公司的,宿舍的水电费我都不知道怎么交的 我是年前12月中旬进入公司的,宿舍的水电费我都不知道怎么交的,到1月,有员工辞职,走之前把电费交了,当时办理程序的领导跟我说,水电费是一块交的,而事实上水费根本没交,离职的人走后,宿舍就我一个人住宿了,我不知道苏州这边水电费怎么去交,我问领导,领导说水费是包含在电费里的,所以,自我到这个公司到现在,水费一直没有交过,而4月18号,水务的人登门催缴水费,我一查,1070元,从去年10月份到现在一直没有交过,公司原来的领导也都调走了,新来的领导让我交这水费,我想问问这合理吗?重点是:1,我是去年12月中旬进入公司的,10月份到12月中旬的水费应该我承担吗?2,离职的人走之前办手续,原领导未收取水费,并告诉我水费是包含在电费里的,那现在的水费我应该承担吗?3,因10月份未交水费产生的滞纳金(12月中旬到4月)应该我承担吗?公司是按劳动法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而当时就让我写了下自己的信息,合同里公司方面是空白的,而且公司并没有给我一份,这合法吗?因为水费的问题,我和现领导闹翻了,我申请辞职,如果因为我的一些不礼貌行为罚钱,合法吗?求法律援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
提问时间:2015-04-20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