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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豫西地区一个品牌代理的一名员工,2013年底有两个人到总部请求在三门峡代理这个品牌

你好,我是豫西地区一个品牌代理的一名员工,2013年底有两个人到总部请求在三门峡代理这个品牌 你好,我是豫西地区一个品牌代理的一名员工,2013年底有两个人到总部请求在三门峡代理这个品牌,代理授权人签订的是甲方的名字,因对这个品牌知识不是很了解,所以让我到他们这里当店长,但是这个店开业一个月他俩因为某些原因其中乙方要求退出合作,但是当时这边的房屋租赁合同签的是乙方的名字,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以后他们之前签订了退伙协议,但是乙方当时投入的钱让甲方来偿还,期限是两年内分期付完乙方才能归还租赁合同,但是由于种种原因2014年生意不好,甲方共欠我们品牌总代货款以及我在这里的工资若干,到2015年初,店以走上正轨,但此时乙方因急需用钱,而甲方无法偿还,乙方三番五次来锁店门,导致无法正常营业,品牌遭受非议,甲方因为经营不下去的情况给我方写出证明称自己因经营不善导致目前的局面,因无力偿还品牌总代的货款及人员工资特把自己经营有关所有本品牌的东西归还豫西总代所有,特此证明,名字日期都有,但在这个时候乙方出面强制干涉,称店里所有东西以及品牌都归他所有,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我是否有权拿走属于我们的东西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三门峡)
提问时间:2015-04-20 19: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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