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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后执行中遇到另一方因户口问题不肯执行怎么办?

离婚判决后执行中遇到另一方因户口问题不肯执行怎么办? 法院判决离婚,在财产执行过程中,一方说没有钱给对方,怎么办?
1、实际上,对方可以拿出应分割的财产,却故意说没有,这种情况法院能否要求银行如果有钱进行账户就进行冻结?
2、如果能查获到一部分财产,是否先给应得财产的一方还是要等全部财产查获后一起给应得财产的一方?
3、法院能否要求一方的单位配合法院进行财产执行,即除生活费之外的工资和奖金都由法院进行处理
4、如果一方明明有钱但又推说拿不出,让另一方先迁户口,然后一方卖房子,把卖房子的钱给另一方,法律支持这样的做法吗?
5、如果另一方确实无法找到可以落户的地方,那法院是否就因此而不执行呢?
6、如果一方要求迁出户口,而另一方无法迁出户口,另一方可否要求法院查封一方的房产呢?还是要等到执行的最后期限?执行期有多久呢?
7、当事人在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呢?


上诉问题总体说就是一方有钱但推脱说没钱,以户口作为说辞,另一方应怎么样能让判决尽快执行,目前可以做些什么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lyaml(浙江)
提问时间:2015-04-20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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