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前几天有个13岁左右的小朋友偷了我的价值65元的东西,昨天我把他抓住了

前几天有个13岁左右的小朋友偷了我的价值65元的东西,昨天我把他抓住了 前几天有个13岁左右的小朋友偷了我的价值65元的东西,昨天我把他抓住了,交到警察局,警察就给我立了个案,就叫我回家等消息,尽量帮我追回来,那意思就是说追不回来就算了?那这样的话不是放纵小孩子偷东西,不管商人的损失?这样的话谁敢来你们广西做生意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5-04-20 12:0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