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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老人的赡养协议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想咨询一下老人的赡养协议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您好!我奶奶今年70多岁了,生有四儿一女{大儿子住在农村丧妻有一女,女儿已经结婚在外地,大儿子平时好吃懒做;二儿子一家住在城里;三儿子离异有一女二,后经人介绍女方带了一个女儿二婚住农村;四儿子一家住农村,在三儿子隔壁,多年来老人一直住在四儿子家中;老人的女儿嫁外地,很多年前就不在了;我爷爷也在几年前去世了}
老人多年来,一直由没家人每年给300斤粮食,再适当给点零花钱,如果生病的话医药费平摊(农村这些年有医保,加上老人身体很好,所以也没大毛病);从前年还是什么时候开始老人每季度可以领取300元补贴,平时我们几个孙女给点(三儿媳的女儿从来没给过),老人舍不得花,可能攒了有4000来块钱吧,加上2010年我们那因修路占用农田一人可能能领取2000多块钱吧。听说以后可能是要修加油站,那样的话可能也可以分几千块钱吧,但是也没有多少,我想都不会超过4000元。老人的户口,加上这些年也都住在四儿子家中,三儿媳就觉得老人把钱拿去补贴四儿子一家去了,总是有事没事的找吵架(三儿媳平时为人小鸡肚肠,斤斤计较,从进门那天起就和家里所有人都和不来,有一年甚至把老人的四儿子腰上还是大腿上戳了两刀。。。全村人都知道。。。三儿子怕她。。。再有就是家里所有人单人都打不过她。。。)四儿媳由于受不了村里人的议论,要跟四儿子离婚,否则就让老人搬出去住。。。老人了除了四儿子家中谁也不去。。。弄的一大家人不得安宁
不得已。。。经全家人商量,最后决定:老人跟三儿子全家脱离母子关系,老人今后的(赡养、医疗、百年之后。。。}所有事情跟他们无关,也不需要他们在管老人,只奢求他们让老人能不再到处嚼老人舌根,让老人有个安稳的晚年。老人以后的养老:由大儿子(大儿子不能及时给的由大儿子之女及时补上)、二儿子、四儿子、三家共同承担,每年每家给老人***斤粮食,***元煤费,***零花钱;生大病了话,报医保,剩余的先用老人的积蓄,不够的三家人平均摊,生病住院期间三家人轮流照顾。。。百年后由三家人共同送终。
由于四儿子和三儿子家挨着,所以为了老人以后,决定在两家人屋檐边上修一道围墙,修围墙的钱由大儿子之女全部承担(本人)。
家里的情况大概就是这样,请问一下我该怎样起草这份协议,然后在村干部的主持下双方都签字,才能具备法律效力,请给予有效的介意,我们一家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华15950……(四川)
提问时间:2011-02-14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