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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住的地方是县城里的机动车城,是08年的时候政府招商引资开发的

我所住的地方是县城里的机动车城,是08年的时候政府招商引资开发的 我所住的地方是县城里的机动车城,是08年的时候政府招商引资开发的,就是沿着马路两边做的四层楼的房子,产权只有40年。一楼就是临街卖车的商铺,二三四楼就是当商品房出售的。入住率也不高所以没有物业公司。但是去年成立了物业管委会就通知住户开始交物业管理费。费用和正规小区物业公司收的一样。我们这不是小区,既没有绿化也没有什么公共设施,就请了几个保安是给一楼商铺看后面停车厂的车子的,还请了一个扫楼道的。请问律师物管会有资格向业主收费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北-荆门)
提问时间:2015-04-19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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