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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我去年驾车与一无牌无证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方出院,但是由于接近春节交警不在上班

我去年驾车与一无牌无证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方出院,但是由于接近春节交警不在上班 我去年驾车与一无牌无证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方出院,但是由于接近春节交警不在上班,所以没有结案,之后对方又摔倒导致髋骨问题,并说是事故导致,我方不认可。交警没有认定责任书,出了一份证明,说交通事故情况现场没有证据证明谁责任大的意思,医院回函交警说对方的伤不排除也不确定是事故导致。而且在交警队长劝说下垫付了一万多,说是交强险一般先交一万,但给了对方。 对方在一次电话中无意说漏是摔倒的,我们有电话录音。 现在对方想要私了,再给一万。我们也想早点了结此事。 疑虑在于,如果签了协议,对方是否仍然可以去起诉?签协议后肯定会把他第二次治疗的拿去保险理赔,那么是否构成我方认可第二次治疗属于事故所致?这样的话如果对方起诉就对我方不利。 对方起诉时限是怎么计算的?从交警开出证明开始还是出院?他上了钢针还要去下钢针。。。。 感谢解答疑问,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5-04-18 21:1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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