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贷为办下来产生纠纷,盼指点!!
房贷为办下来产生纠纷,盼指点!! 我在2008年8月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缴纳首付款后合同规定时限30日内去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恰在银行放贷审批时间内暴露出开发商经营不善问题,银行遂中止与该公司房贷业务,我的房贷因此未能办理下来(不是我的原因)。我找到当时的销售经理反映我没有办下房贷的情况,当时开发商与前期业主产生纠纷事情扩大,公司不能正常运转,没有人管我房贷没有办下来的事情,销售经理只告知我等公司下一步通知看如何处理,期间多次联系该销售经理,没有具体结果。一等两年多,期间一直没有什么消息,2010年12月突然接到该公司通知说我在合同签订30日内未办理房贷属违约。可现在我购房时一直联系的当时的销售经理已辞职,新任销售经理不承认以前的事,银行不给出具未成功办理房贷的证明,现在的公司不承认当时公司曾出现困境的事情且要追究我的违约责任,银行当时仅口头通知我未放贷及原因,我当时未保留相关银行房贷资料以及银行不放贷原因书面证明材料。另我是08年8月签订合同,所购商品房应在09年12月交房,开发商是10年12月才给我违约通知。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mil……(安徽-蚌埠)
提问时间:2011-02-13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