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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房产遗嘱

房产遗嘱 房产证上是只写我的名字,共用方式是全部共用,没有我爱人及其子女的名字。我现在病危但神志清楚。我想把我的房子全部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请问如何操作呢?是房产过户么?房产过户只要我本人同意,本人去办理即可吧?因为房产证上只有我自己的名字。
只写我名字的房产证,是想日后房子,只留给我爱人和子女住。主要也是担心爱人再婚后,继父与我自己的孩子相处不好,所以不想给爱人再结婚的配偶住。只是为了保证我子女拥有我的房子的继承权和使用。
具体方法?
立遗嘱写明:只给我爱人和子女住,不给外人住,然后去公证?遗嘱房产公证只要我本人去即可吧?不经过爱人和子女签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孝孝(海南)
提问时间:2011-02-13 11: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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