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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武汉一名在校大学生。寝室一位室友丢失一件售价两万的玉镯
您好,我是武汉一名在校大学生。寝室一位室友丢失一件售价两万的玉镯 您好,我是武汉一名在校大学生。寝室一位室友丢失一件售价两万的玉镯,因不知具体何时丢失报警无果,他怀疑是内部人员。因为所丢失财务价格不菲对于我们来说,急于要向家里交待所以他要求我们几人共同赔偿。我认为我们是没这个义务的,法治社会凡事讲求证据。(不止一件,但丢失了最贵的那个,这些东西是他开微店弄过来卖的)自己将贵重物品没有得到妥当保管是具有很大责任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04-17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