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七个月在幼儿园的教室撞到书柜,导致眼皮缝针三针,已经严重破相
你要结合实际情况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你可以要求学校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误工费交通费等。
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如果是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