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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有三儿一女,都是农村户口,女儿住城市。之前奶奶腿骨折生活不能自理

奶奶有三儿一女,都是农村户口,女儿住城市。之前奶奶腿骨折生活不能自理 奶奶有三儿一女,都是农村户口,女儿住城市。之前奶奶腿骨折生活不能自理。经法院判定由女儿照顾,由于女儿住城市,生活费用以城市的标准,三个儿子每年交给法院8600元,由法院转交给女儿。从2013年年初开始。
但在2013年年底女儿拒绝照顾,便擅自送回小儿子家(家里没人独自生活)。
2014年年初法院把钱交给女儿,女儿拒收。后,法院交给村里,村里安排由大儿子照顾。2014年4月份大儿子才接回家照顾。
请问:2014年之前的几个月份,算不算由大儿子照顾?2015年是从四月份开始,还是从年初开始?并且大儿子住在农村现在的费用是按农村的还是城市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随州)
提问时间:2015-04-16 20: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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