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轻微伤的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

轻微伤的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 我爸被邻居打伤了,病例上写到头部被他人用砖块打伤,有1.2公分的伤口,还有其他的一些内容。我爸当时有两颗牙也摇晃了,但是病历上没写,请问这样对方是不是构成轻微伤害,而且对方是到我家院子里把我爸打伤的,现在我爸看病的钱还都是自己出的,而且派出所的民警和那家有点关系,派出所一直也不给处理,还把我爸的病例压在派出所那边了。派出所的民警对我们家人的态度十分恶劣,当时打的当地派出所的电话报的警,但是他们不出警,却叫我爸自己到派出所去录口供,我爸当时头上还有伤,只能匆匆包了一下头就去了派出所,但是对方已经到派出所去过了,当我爸到派出所时,作为受害者派出所的人却态度十分恶劣,而且对我爸摔笔!那一家人的儿子而且是个军人,我爸已经受伤了,他从外面又带了一个人,据他说是他战友,两人还拉着我爸要打,而且还一直骂骂咧咧的!像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给他们部队反映,但是他的部队只有他自己和当时的民警知道,请问还没有其他方法可以反映他这种情况?谢谢好心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点亮心空(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09-05-06 11:2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