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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电动车与自行车刮蹭自行车摔倒受伤。

电动车与自行车刮蹭自行车摔倒受伤。 2015年4月13日早8:40分左右,在信息路上地环岛南侧,我骑一辆电瓶车,对方骑一辆自行车都从北向南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我超过对方的车,并行骑行了一会儿,对方前方有障碍物突然往我侧躲避,导致对方车把碰到我胳膊肘,对方摔倒受伤,嘴唇、额头、鼻梁擦伤,膝盖淤青,无骨折情况。当时我带对方去了附近的医院进行治疗,费用对方付的。后由于对方不服,故向交通部门报案,双方去了交警支队,交警好像故意帮对方说辞,说我是全责。并草率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做?如果复议相关部门是否能够接受?我该去什么地方复议?如果复议还是原来的结果,那么对方进行诉讼后,我是否有胜算的几率?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jnuoy……(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5-04-14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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