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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男方有實質的重婚, 但沒有証據, 可以如何告重婚罪?

男方有實質的重婚, 但沒有証據, 可以如何告重婚罪? 港人朋友丈夫十年前在深圳辦廠失敗卻結識了深圳女子, 並生下一男一女, 現年已經五至七歲, 為申請該母子三人來港, 曾要求朋友假離婚,說待母子三人來港申請綜援後就和朋友復婚, 朋友難以接收這種變態要求兩年前己經簽紙離婚。現在問題是, 朋友手上沒有任何証據, 可以如何告男方重婚? 是在深圳的法庭提出還是在香港呢? 因深圳女子及其子女現仍居深圳。而朋友和丈夫都是港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tlam……(香港-香港)
提问时间:2015-04-14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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