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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我们在1993年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于2003年5月在法院办理离婚,之后又在2003年10月复婚婚后因家庭所事吵闹再次于2008年2月在法院办理离婚,经男方请求和好又给了一次机会于2010年3月结婚,到现在他又采取家庭暴力后,伤害了我又再一次提交法院要求离婚。在此18年期间,我们经济没和过,财产说明:女方曾在2004年3月、4月分期付款买了一套商业摊位房,摊位房合同是我签的,几次的离婚在法院离婚书上没提到此房的分割,如果这次离婚此房能属于我本人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fV7005(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1-02-11 14: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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