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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四套房子,三套没有产权证,一套写的大儿子名字,但这个房产证丢了,现在在补办手续

农村四套房子,三套没有产权证,一套写的大儿子名字,但这个房产证丢了,现在在补办手续 农村四套房子,三套没有产权证,一套写的大儿子名字,但这个房产证丢了,现在在补办手续。现在老人说四套房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老两口,各自写成自己名下一套。如果房产证各自写成自己的名字,算分家吗?房子全是自己的还是算老人的?有法律效力吗?如果以后涉及到拆迁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15-04-13 13:2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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