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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

94级学生以作弊被开除学籍,学校并未通知学生,95到96第二学年未注册学籍,随后因学生证丢失,学校为

94级学生以作弊被开除学籍,学校并未通知学生,95到96第二学年未注册学籍,随后因学生证丢失,学校为 94级学生以作弊被开除学籍,学校并未通知学生,95到96第二学年未注册学籍,随后因学生证丢失,学校为其补办了学生证并注册了学籍,并最终完成最终完成在校大学生所具备的一切条件。学校拒绝为其发放毕业证以及学位证,学生将学校起诉。请问这属于行政受案范围吗?学校对其勒令退学的处分是否合法,有什么法律依据,被告拒绝为原告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闹钟178(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5-04-12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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