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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外情中写下的赔偿字条有效吗?是否构成什么罪名?

婚外情中写下的赔偿字条有效吗?是否构成什么罪名? 我哥哥有了婚外情,在与女方的交往中隐瞒了自己的婚姻。女方得知后,将哥哥约出,并报警抓进了派出所里。说是不写赔偿协议,就拘留。哥哥在恐慌下写了一份超出自己赔偿能力赔偿协议,内容如下:因杨某与刘某交往中存有假信息欺骗行为给刘某造成了伤害,自愿给与补偿五万元,2月10日付清,过期加倍补偿十万元,2月15日付清。哥哥是个交通协管员,每月只有千元工资,现在更是因为此事丢掉了工作。嫂子因为没有北京户口,每月工资也不高。这对他家来说根本就是个不小的数字。如到期没能赔偿,女方就要告他。

我想请问下,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如女方告他,我哥哥会构成什么罪名吗?法院会怎么判,如判协议有效,那赔偿金额方面能否会考虑到他的经济情况判少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时光123(北京)
提问时间:2011-02-10 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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