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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物权法相邻关系,急急急!!!

有关物权法相邻关系,急急急!!! 一案情: 
甲与乙均住于某一小区一栋四层楼内,对所居住之房屋均有私有产权。该楼每层居住两户。甲住四楼,对四楼之两套房屋均具有产权,乙住同一门洞之三楼。甲乙之间因下列事项发生争议。 
(一)甲于2004年冬将三、四楼之间三楼以上第二个楼梯的台阶处用木版封死,在上面留一仅供自家出入的小门。乙认为甲封闭楼到影响了自己的采光权,阻断了消防通道,影响了自己的生活。在反复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2005年,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拆除封堵的木门。 
(二)甲乙所在的楼没有凸出室外的大阳台,为保暖,2003年乙在自家房屋北侧阴面阳台安装了封闭铁皮保暖阳台,该阳台顶部宽出原建筑物墙体约40公分。甲认为乙家的封闭阳台凸出墙体,导致他人可越过三、四楼之间的楼梯窗户,通过乙封闭的阳台攀上四楼,对自己所住房屋的安全造成影响。2006年甲将乙告上法庭,要求其拆除封闭阳台。 
(三)乙发现甲家也有同样的封闭阳台,也凸出了墙外,认为甲的封闭阳台。严重损害了整栋楼的使用寿命,严重危害他人居住环境,亦将甲告上法庭,要求其拆除封闭阳台。 
二、依上述案情写一份1200字左右的案例评析报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冠贤100……(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08-09-20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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