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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丈夫去世,婆婆的赡养与遗产分割

丈夫去世,婆婆的赡养与遗产分割 我丈夫于2009年4月因意外身亡,我与丈夫于2001年购有一套住房,现在由我们母女两居住,丈夫的父亲早年已过世,现只有其母亲还健在,除我丈夫以外,婆婆还有5个子女,由于这套房子为自住房,现无法出售,即婆婆无法继承这笔遗产份额,现其另5位子女要我与他们平均分摊婆婆的赡养费用,理由是婆婆的遗产份额我无法兑现,此要求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athel……(上海)
提问时间:2011-02-08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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