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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上门的。九六年从重庆迁到江西,分土地一直到去年。其中小的两个小孩于三年前上户

本人是上门的。九六年从重庆迁到江西,分土地一直到去年。其中小的两个小孩于三年前上户 本人是上门的。九六年从重庆迁到江西,分土地一直到去年。其中小的两个小孩于三年前上户。今年村里以我和我一个儿子不是本村同姓为由,不分予田地,并说要我们改成本村民同姓才給分田地补贴。还说是村规民约。请问这合法吗?可以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上饶)
提问时间:2015-04-07 11:1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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