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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了个女友,同居有九个月了,在我们交往期间她又和別的男人同居

我交了个女友,同居有九个月了,在我们交往期间她又和別的男人同居 我交了个女友,同居有九个月了,在我们交往期间她又和別的男人同居,因此我想去找她说清楚,但是她一直躲着不见我,上次我们这里赶街的时候看见她啦,她在摆地摊,因为摆摊的塑料布是我的。所以我把布抽了。她就叫现在的同居男友来,我和那个男人发生了冲突。期间我用弹簧刀假装刺了几下。双方都没有受伤。后来我主动报了案。对方也承诺不追究我的事了。我也道了歉。但是派出所还是以故意伤害,对我罚款一千元。并月还要拘留。我们交了罚款并沒开收据,请问派出所做的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5-04-07 07:2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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