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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由于我与他人对换土地(种地方便)将多余部分过户他名下

十年前,由于我与他人对换土地(种地方便)将多余部分过户他名下 十年前,由于我与他人对换土地(种地方便)将多余部分过户他名下,现在那块土地要开发,是不是我还能把多余部分要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5-04-07 04: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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