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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民事纠纷案胜诉后,法院不予执行!!!!

民事纠纷案胜诉后,法院不予执行!!!! 1995年,因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总公司(商业局)与我公司果品欠款纠纷案,共计欠款(82556.28元)由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判决胜诉后,并申请本院执行厅强制执行,由于地方区长干预,至今有20年未执行,其中吉林省中院上调执行,还是因为区长干扰,仍未执行,造成本公司无法运营。其中去过吉林中院及区院六次,并多次去信咨询却没有回音,其中共花费三万六千多,(包括请法官的客,来回费用等)请问我们应该找谁给我们答复与解决!!!!!!!!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刘效宏(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5-04-06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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