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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你好,我是向外出租房子的人,因为和租房人签合同的时候是一年期限

你好,我是向外出租房子的人,因为和租房人签合同的时候是一年期限 你好,我是向外出租房子的人,因为和租房人签合同的时候是一年期限,但是租房子的人提前四个月说不租了,打了一个电话说完之后,我去一看人以不在,东西丢失,像这种违约,但是合同上并没有说违约后的违约金额是多少,我如果报警,这种违约金额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呢,丢失的东西因为押金并不足以抵消我的经济损失,是否可以构成盗窃罪或者侵占罪,这种情况我又应该如何办呢,对于您的细心解答,我深表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内蒙古-通辽)
提问时间:2015-04-06 19: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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