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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想请问: 1.人犯在受审期间是否能用脚手拷拷住?只听受害人陈述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想请问: 1.人犯在受审期间是否能用脚手拷拷住?只听受害人陈述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想请问:
1.人犯在受审期间是否能用脚手拷拷住?只听受害人陈述,而不许犯罪嫌疑人辩解,且当事人是自己去的派出所!这是否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违反了哪条哪款?
2.被拘留后,派出所在家属去了也不通知,直到很多亲人去问他们才当场打印拘留通知,这样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违反了哪条哪款?
3.在询问为何将人拘留时,警方给出的理由为:被害人要求拘留,所以拘留。这是否又违反了法律法规?违反了哪条哪款?
4.在审期间,家属能否给犯罪嫌疑人送吃的?被警方强行拒绝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违反了哪条哪款?
5.在犯罪嫌疑人被审讯期间,受害一方是否有权要求其罪犯嫌疑人的子女支付受害方的医药费用?并有警方人同伙逼着该嫌疑人子女去借去取钱,且嫌疑人子女是在读学生。这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违反了哪条哪款?
我叫 杨华江,上面遭遇的是我妹妹(高中),我也只是个在校学生(大一)。真诚地请律师们帮忙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毕节)
提问时间:2015-04-06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