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即使第二次起诉也不能强判离婚呢?
法律规定的情况,比如女方怀孕期间
你好。
1、关于法院应受理你的起诉时间:《民事诉讼法》第111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依据该条规定,你可以起诉的时间最早为,被告收到判决书6个月后。
2、关于是否可以离婚: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但是也不是绝对的。如果你提供的证据不充足,不能认定你们夫妻感情破裂,还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