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求助}我该向谁追究责任?
{求助}我该向谁追究责任? 我老公刚到福州的时候由于没有身份证,就和一个朋友一起去合租一套房子,房租押金都是我老公交,而另一个每个月只需交水电费就可,前不久我老公因为犯了事被刑拘,我回去住的地方拿行李,房东不给拿,因为我们还没结婚,所以我没办法证明和我老公的关系,过一两天收到老公的信又过去房东那边,他却告诉我,所有的东西被当初和我老公一起租房子的那个人的表哥拿走了,让我找他去拿,并把那个表哥的电话给了我,我打过去,所谓的表哥一拖再拖,后来干脆不接我电话整个躲我,后来我把这事写信告诉老公,谁知老公回信告诉我说我的两个戒指,还有金条都在行李箱里面,可这些全被那个所谓的表哥拿走了,
由于表哥拿走的时候我还没收到信,我现在怎么都找不到他人,只好问房东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可是房东不给,还说当初与她签合同的是和我老公一起住的那个,她怎么知道我老公是不是住在哪里,东西是不是我老公的。当初房子是通过中介找的,在没出事前我们准备拿去转租,中介的人有带人去看房子,也有见过我,而且楼下卖店和周围邻居都能证明,我在不懂法律也懂得空口无凭是站不住脚的,就和房东要求把我的身份证押给她,并给他提供我去看守所寄衣服和钱时看守所所开的单据,我这么急着拿回主要是房间里有两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是我公司的,很多公司文件都存在里面,我只好又打电话房东让她帮忙联系下表哥,她说她没有这个义务,就把电话挂掉,之后也不接我电话,请问律师,房东真的没有这个义务吗?表哥是在我 老公出事第三天就把东西那走了,也太快了吧,我是不是有权利怀疑她们是串通好的呢?
如果 报警我是报房东呢还是表哥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婷(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1-02-03 21:46